大多个体工商户都没有建账的习惯,而且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管相对比较松,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,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也必须建账,和企业一样建账纳税,接受税务部门监督管理!
国家税务总局
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
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》,已经2018年6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度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目前湖南长沙正在步步推进此政策,所以各位个体户老板要学会建帐套做账,或者请会计负责做账报税,千万别因为一个月的200块钱做账费,而导致税务机关的几千块罚款及个体户的异常。
此外,个体户还需要年报,每年的6月30号之前把年报上传至企业信息网。